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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3 23:1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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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切实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告广大市民朋友:根据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疫情防控期间,为错开登记高峰,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婚姻

关于切实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为错开登记高峰,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必须经预约后到婚姻登记处才能办理。严格执行不预约不办理。

2、提倡婚姻登记当事人“非必需,延期办”,如果必须登记,请先进行电话咨询、网上或微信预约,由婚姻登记机关合理安排,控制登记人数,分段分批登记,当事人须在预约的时间内前来办理登记业务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登记安排。

3、婚姻登记当事人进入登记大厅前须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配合工作人员的问询疫苗接种情况和体温检测,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应主动出示。进入登记大厅后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每个窗口都有消毒清洁用品,请主动清洁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当事人登记结束需即行离开登记大厅,减少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

4、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需查验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返兴来兴办理婚姻登记人员一律通过扫码填写《返兴来兴人员登记台账》,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登记大厅。

5、对“健康码”非绿色一律禁止进入登记大厅,并做好记录及时报所在水关社区办公室(电话83217955),由社区报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23-80791197)。

6、工作人员对未按规定履行防疫管控措施进入登记大厅的当事人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婚姻登记工作的当事人采取报警措施,由机关依法处理。

7、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服务,不举办集体颁证仪式。非婚姻登记当事人(当事人亲友)请不要陪同进入婚姻登记公共场所。

8、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致电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咨询或预约0523-83220320、0523-83151199。

疫情防控,我们一起努力!我们坚信,大家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落实群防群控,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的胜利必将属于我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大家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