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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州市人才新政六条

2021泰州市人才新政六条

发布时间:2023-10-24 18:3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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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聚焦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为全力打造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泰州市部署开展“凤城青年人才集聚计划”。图源:图虫网(918175883797200939)第一条支持企业高薪揽才1、激发企业聚才用才

聚焦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为全力打造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泰州市部署开展“凤城青年人才集聚计划”。

图源:图虫网(918175883797200939)

第一条支持企业高薪揽才

1、激发企业聚才用才主体活力,企业全职从市外新引进年薪超过40万元的各级各类人才,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工资(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数作为年薪认定标准)的30%,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50万元/年,同一企业补贴最高150万元/年;按照所引进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金额,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人才本人。

2、每两年评选10家人才集聚杰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第二条提高购房补贴额度

1、对在泰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给予5~20万元购房券。其中,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的本科毕业生7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4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

2、在泰领办(创办)企业或者全职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的人才),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给予10~200万元购房券

3、对往届本科以上学历且40周岁以下毕业生,首次来泰企业就业创业的,参照以上标准发放购房券。

4、根据《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评选出的“科技创新十佳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每积满100分可在下一年度内推荐1名全职人才破格享受购房券。推荐对象应在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作用发挥突出、有较好工作业绩。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对照标准提高一个层级申领;大专学历及技能人才,可按照大学本科标准申领。已享受过购房券待遇的,不得重复申领。

第三条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秦应聘

对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泰企业发生真实有效面试行为的拟录用人员,给予毕业生面试应聘补贴,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专科和本科毕业生1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

第四条扩大租房补贴范围

对外地来泰或者泰州籍跨市(区)在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全日制职业院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

第五条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对企业新录用的首次来泰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给予企业500-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其中:本科毕业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补贴主要用于奖励直接从事招聘录用毕业生工作,且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2、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第六条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协作

1、吸引市外各类院校向我市输送毕业生,每成功推荐1名本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来泰企业就业,毕业生在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给予学校1000元/人的推荐就业奖励。

2 、鼓励驻泰高校育人留人,市教育部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驻泰高校毕业生的留泰就业情况(按照毕业生实际在我市企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进行专项考核,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高校,超额完成部分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推荐就业奖励,用于专项奖励学校直接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优秀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