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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泰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单

2022年度泰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单

发布时间:2023-10-17 12:50:26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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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参保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二、缴费标准2022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80元/年,其中个人缴纳20元/年,医保统筹基金划拨30元/年,财政补助30元/年。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市区职能部门

一、参保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2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80元/年,其中个人缴纳20元/年,医保统筹基金划拨30元/年,财政补助30元/年。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市区职能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的人员、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全额补助。

三、缴费方式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在每年12月按标准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代扣下一年度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每年10-12月期间缴纳下一年度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四、办理流程

市区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向参保地承办机构电话咨询后前往服务网点申请。

申请后经失能评估符合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五、待遇和服务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服务等项目。

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选择入住照护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机构上门服务的,照护机构应当按照失能人员选择的照护方式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共三大类28项,其中一类服务项目14项、二类服务项目6项、三类服务项目8项。具体照护服务项目与内容如下:

1.选择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入住的失能人员完成三大类服务项目共28项。

2.选择入住定点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定点养老、残疾人托养机构应为入住的失能人员完成一类和二类服务项目共20项。

3.选择居家接受定点照护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定点照护机构应为居家的失能人员完成一类服务项目14项。

4.选择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亲情照护服务补助。亲情照护服务补助按季发放至失能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储蓄账户。

5.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统一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照护服务补助按季发放至失能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储蓄账户。

六、业务咨询电话和办理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