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房屋总价比例确定贷款限额。
(1)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第二次贷款的,60%);
(2)购买二手房、房改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
(3)购买现房、拆迁安置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第二次贷款的,60%)(无法确定房屋总价的,由中心对房产进行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修、建工程造价的60%。
(5)用另一套国有土地上住房进行评估抵押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
2、按照最近一年内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数额确定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12×贷款期限+共同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12×贷款期限。
职工贷款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以上限额标准计算确定。
申请贷款注意事项
申请人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共有人已年满18周岁)须亲自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字。如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监护人填写书面承诺书。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房价总额剔除共有权人份额后的购房价款,确定申请人的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