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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8-17 15:32:1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从单位离职后的公积金怎么办?失业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内容简介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公积金账户有以下3种处理方式: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公积金账户有以下3种处理方式: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

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办理封存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回原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后,凭相关手续可以提取。

4、注意:公积金只能由单位缴纳,个人无法缴纳!

公积金办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各分中心、管理部名称地点营业时间业务咨询电话邮政编码
1市中心(海陵管理部)泰州市凤凰东路50号周一到周五12329225300
9:00-12:00
14:0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
2高港管理部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55-23号周一到周五0523-86969477225321
9:00-12:00
14:00-18:00
3靖江分中心靖江市骥江东路75号周一到周五0523-84828601214500
8:30-11:30
14:00-18:00
4泰兴分中心泰兴市国庆东路16号1室周一到周五0523-87761233225400
8:30-12:00
14:00-17:30
5兴化分中心兴化市公园路2号周一到周五0523-83226111225700
8:30-12:00
14:00-17:30
6姜堰分中心姜堰市振兴路299号周一到周五0523-882103222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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