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泰州市关于申报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的通知(2021)

发布时间:2023-09-18 11:02:18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泰州市关于申报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的通知,泰州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泰州市关于申报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的通知(2021)

内容简介

各区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泰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办法》(泰人社发〔2018〕368号)(以下简称《奖补办法》)、《泰州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发放补充规定》(泰人社发〔2021〕220号)要求,现就申报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有

各区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办法》(泰人社发〔2018〕368号)(以下简称《奖补办法》)、《泰州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发放补充规定》(泰人社发〔2021〕220号)要求,现就申报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对象

1.在引进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用人单位或中介组织(医药园区单位除外)。

2.自主培养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医药园区单位除外)。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自主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提交《泰州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附件1),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通过中介组织引才的用人单位,登录泰爱才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进入相应业务板块,进行申报。

2.受理审核。市(区)单位经所在地人社局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市人社局组织评审遴选,研究提出拟奖补名单和标准后,报市人才办审定。

3.组织公示。经市人才办审定后,市人社局对拟奖补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发放引才奖补。涉及市直单位的奖补经费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涉及市辖区的奖补经费由市、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各承担50%。

五、其他事项

1.全职引进创业人才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类人才、B类人才中的1-10类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2.引进人才来泰时间、自主培养人才入选相关项目时间须为2018年11月8日之后。同一人才只能申报一次,已享受政府财政资助的引才组织不再申报。

联系电话:86886552。

附件:

1.泰州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

2.证明材料清单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