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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8-23 23:23:11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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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参保缴费记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523-12333。办理地点汇总:1、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2、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兴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参保缴费记录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523-12333。

办理地点汇总:

1、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2、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兴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兴化市楚水路43号

3、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4、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

泰兴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江苏省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5、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

泰州市姜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社保中心转移窗口

6、江苏省泰州市市本级

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洪泽湖路66号

无需频繁转移:

参保人因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等原因暂时中断参保缴费,并不会影响之前参保缴费的记录,也就是说不管参保人在哪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积计算。因此,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