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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异地就医多地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15 04:51:2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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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异地就医“多地备案”办理时间:6月16日起取消异地就医单个备案地数量限制,允许异地就医“多地备案”。 ☞异地就医“多地备案”申请对象及材料:泰州市参保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生活、工作),凭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社区证明等)或者单位外

☞异地就医“多地备案”办理时间:

6月16日起取消异地就医单个备案地数量限制,允许异地就医“多地备案”。

☞异地就医“多地备案”申请对象及材料:

泰州市参保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生活、工作),凭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社区证明等)或者单位外派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目前,泰州市已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版图”拓展至全国所有省份,形成了异地就医门诊、住院、药店“三位一体、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泰州市参保人经备案后,在各省市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刷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均可实现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可登录https://fuwu.nhsa.gov.cn,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地区及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开通情况)

☞异地就医“多地备案”办理入口:

(1)窗口办。参保人至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窗口当即办结,实现“全市通办”。

(2)热线办。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参保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途径委托办理,实现“不见面”服务。

(3)网上办。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苏医保云”手机APP、“泰州医保”等提交备案申请,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备案。

(4)院端办。经我市二级及以上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后,参保人即可在医院办理转外就医手续(转外就医有效期一年,逾期需重新办理)。

☞泰州市异地就医医保经办部门地址和电话

经办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州市医疗保险统一咨询电话

12393

泰州市本级医保

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

89892028

泰州市海陵区医保

海陵区府前路3号

86314496

泰州市姜堰区医保

姜堰区上海路1号

80579568

泰州市高港区医保

高港区港城路6号

86966355

靖江市医保

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80292301

兴化市医保

兴化市楚水路45号

83224892

泰兴市医保

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8772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