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1 11: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泰州社会保障,泰州社保基数,泰州单位申报社保基数手续
内容简介
一、申报程序(一)缴费基数的初核1.全体职工花名册(含中途离职人员)2.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应付工资”明细账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财务账册;职工工资表(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任意两项,;含复
一、申报程序
(一)缴费基数的初核
1.全体职工花名册(含中途离职人员)
2.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应付工资”明细账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财务账册;职工工资表(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任意两项,;含复印件一份)
3、其他与缴费基数申报有关的资料
(二)企业单位初审通过后,携带U盘至市征缴中心(市人社局一楼)拷取《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文档,已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相关文档
(三)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收入台帐统计出每一位职工全年工资收入,核对无误后,计算出平均数,按规定的格式录入,打印生成《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企业单位携带初审过的缴费基数申报表、及缴费工资申报名册至市征缴中心申报缴费基数。已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预审通过的,可在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纸质材料于当年6月底前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
(五)征缴中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要求,对每一位参保职工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平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并从当年7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申报时间
每年的5月1日—6月20日
特别注意:
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征缴中心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参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征缴中心按照规定结算
3、新招职工、失业后再就业职工以起薪当月的整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对当年1-6月进入单位的职工,可按本人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确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的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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