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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领取标准

发布时间:2023-08-14 18:1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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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泰州市生育津贴产假天数规定如下:(一)生育: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

泰州市生育津贴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一)生育:

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产假天数

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